拍卖公告登报

发布日期:2012-08-06

公文模式]

标题、发文字号、拍卖依据、拍卖具体事项、竞买申请者资格、发文机关、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发,用于公开拍卖。

[例文秀]

杭州市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权拍卖公告

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委托,公开拍卖杭州市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杭州市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权及随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土地采用租赁形式,租赁期限与经营期限相同。

赤山埠水厂位于杭州市西湖赤山埠路47号,占地33436平方米,有建筑物面积5198平方米,构筑物面积6700平方米。该水厂设计制水能力15万立方米/日。1993年经过“八五”供水应急工程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加药设备、仪表及调度系统,提高了水厂的现代化水平。

拍卖标的物不包括该水厂债权债务。

经营期限为30年。

二、竞买人资格

1.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企业。

2.投资者的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相当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3.投资者的资信等级不低于AAA级(或Aaa级)。

三、报名事项

1.凡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参加竞买的企业,在x x x x年9月14日-9月21日(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1103房)提出竞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时须缴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有关资信证明。

3.经审查同意后,领取有关资料,竞买人可对水厂进行实地察看,届时有专人引导介绍。

4.竞买人在确定竞买意向后,先与委托方签订《关于{杭州市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水厂经营及购售水合同)的认可书》。拍卖成交后,双方即签订上述认可的正式书面合同。

5.缴付拍卖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凭“保证金缴讫收据”领取拍卖入场券。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时间: x x x x年9月26日上午9时整

2.地点:杭州香格里拉饭店(杭州市北山路78号)

五、拍卖成交者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付成交总额50%的成交金,办理公证手续。余额在3个月内缴齐。逾期1个月不缴齐视作自动放弃,《成交确认书》作废,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竞买的应是参拍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全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参加。

2.竞买人应事先审查拍卖标的物,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落槌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不退还保证金。

3.拍卖成交者其保证金在缴讫成交款时可凭缴款收据冲抵;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4.拍卖成交者缴付成交总额50%的成交金后,由委托人协助办理城市供水经营资质及土地租赁手续,并办理资产移交。

5.特许经营权的转让期限自正式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按规定时间无偿归还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6.拍卖成交者须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总金额1%的拍卖佣金。

7.联系人:高小姐、黄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xxxxxx

© 200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已经申请保护,不经授权不得使用
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 | 电话:010-57468588  010-57468589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8:00


Powered by ShopEx v4.8.5 |Gzip enabled